事关企业生存和300多职工的饭碗 检察机关缓刑建议拯救企业
“衷心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们公司的从宽处理和真诚相助,我们一定深刻吸取教训,在以后的生产经营中合法合规!” 日前,江苏可力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化名,以下简称可力公司)办公室主任朱某代表公司来到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以下简称徐州铁检院),送上“心系企业 司法为民”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
可力公司是位于江苏省睢宁县境内的一家从事工程机械制造的民营企业。2020年初,该公司与某机械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可力公司生产汽车起动机副臂等结构件并完成喷漆后交付。可力公司原本不做喷漆业务,但时值疫情期间,寻找其他公司代工喷漆成本太大,为如期完成订单,主管生产经营的厂长王某在公司无喷漆业务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且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情况下,仍安排涂装车间主任孙某组织工人在夜间开展喷漆作业。喷漆过程中产生的25余吨废漆渣(经鉴定为毒性、易燃性危险废物),未经任何处理直接倾倒在厂区土坑中。
同年10月,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发现可力公司污染环境违法事实,遂移送公安机关。可力公司及王某、孙某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立案侦查,厂长王某也到案。因喷漆业务被叫停,公司停止结构件交付。
徐州铁检院提前介入该案,考虑可力公司其他生产经营还需正常进行,在检察官建议下,公安机关随后对王某和孙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同年11月,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王淑娟前往可力公司了解情况,并对王某、孙某进行刑事处罚可能对企业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检察官了解到,可力公司经营效益平稳,公司在岗职工300余人,平均收入在当地处于中上等水平。王某主管生产、质量等关键部门,孙某负责产品加工最后一道工序,若对这两人判处实刑,短期内无法寻找合适人选替代,可能会导致公司停产、员工失业的结果。
针对上述情况,检察官向可力公司提出,尽快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尽快建成合格喷漆生产线,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可力公司接受了意见,迅速委托专业公司对涉案废漆渣进行了无害化处置。
综合考虑可力公司污染环境犯罪动因以及王某、孙某的认罪认罚等情节,2021年1月,徐州铁检院提出对可力公司判处罚金、对王某和孙某判处缓刑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并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2月,徐州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做出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对可力公司及王某、孙某污染环境犯罪的指控,并采纳全部量刑建议。
目前,该公司已进行相关整改,经营状况良好。(记者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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