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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全国两会特别报道(上)

时间:2022-03-04 07:06:34 来源:证券日报之声 发布者:DN032

全国政协委员、中泰金融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冯艺东:从源头上杜绝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

全国政协委员、中泰金融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冯艺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近几年来,证监会对资本市场违法行为延续“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违规信息披露等证券欺诈行为,资本市场生态得到改善,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显著提高。但是仅靠事后惩罚难以对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应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管制度,查缺补漏,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违规信息披露行为。

冯艺东建议,提升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标准。一是制定分行业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解释和指引细则。由于会计准则恢复至规则导向已不现实,建议在原则导向的基础上,由财政部、证监会等主管部门主导,各行业协会制定本行业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解释和指引细则。要根据行业发展特点,围绕收入确认、成本分摊、资产减值计提、高风险业务公允价值计量等重点领域,细化财务报告标准。

二是规范中介机构行为,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独立审计作用。建议财政部、中注协主导,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会计中介机构的独立审计作用,严格执行会计审计方面的相关规定,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三是组建专家团队协助会计准则完善。建议由财政部和证监会牵头组织成立新兴问题任务组,吸收业界和学界的专家学者参与,为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中出现的各类新问题提供专家意见,弥补原则导向的不足。

“同时,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冯艺东表示,一方面,需要制定信息披露用语规范。建议由交易所牵头组织制定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用语规范,推动信息披露简明表述要求变为强制性要求,对上市公司涉嫌存在歧义、含糊等误导投资者的信息披露行为,查实后予以严厉惩罚。另一方面,需要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评价体系。建议实施信息披露分类评级机制,引入投资者和第三方机构参与评价,定期公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得分,推动上市公司接受公众监督,自觉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同时,实施上市公司差异化信息披露指导。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分行业监管机制。进一步厘清上市公司必须披露信息的控制标准。做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基础数据、信息输出的标准化建设工作,有效减少投资者信息成本。

全国政协委员、申万宏源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杨成长:加快完善规制为资本设置“红绿灯”

3月2日,全国政协委员、申万宏源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杨成长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资本市场在推进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及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资本在逐利驱动下也呈现出一些无序扩张的现象,建议加快完善规制,推进疏治并举,积极为资本设置“红绿灯”,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杨成长表示,为更好发挥资本作为生产要素的积极作用,同时有效控制其消极作用,一是要加快完善制度法规体系,引导社会资本规范化投资。在《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及现有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的基础上,尽快推进《反垄断法》的修订和审议,明晰平台垄断型企业的主体责任、义务及经营边界。尽快制定出台社会服务业负面清单,坚持鼓励与规范并举,根据社会服务业特有的公益性、福利性、普惠性、平等性和差异性等特点,明确禁止进入、许可进入以及自主进入的社会服务行业清单,并对能否上市融资、资本化运作等内容做出详细规定,减少政策的模糊性,给予市场稳定预期,引导社会资本按照行业准入清单进行规范化投资。

二是要坚持正向引导,尊重资本运行的客观规律。一方面应充分尊重资本的逐利性,通过打破垄断带来的超额收益来逐步缩小不同行业之间的投资收益率,从而引导资本更多流向中小企业及传统行业领域。另一方面遵循资本的扩张性,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以市场化方式引导长期资本更多流向科技创新。

三是规范资本并购行为,引导平台企业更多进行“技术攻关”和“主业创新”。要积极借鉴境外市场反垄断的最佳实践,依据并购方式、用户规模、投资金额等差异,对平台垄断企业的资本并购行为进行明确规范,坚决打击对中小创新企业的恶性收购行为。要进一步提升基础研发投入加计扣除的比例,引导平台企业在“卡脖子”领域加强技术攻关,并规范数据的确权、流通和交易。

四是把引导资本规范化运作与国家战略目标相结合,推进绿色、创新发展。应当发挥国家科创基金、地方政府产业基金及引导基金的撬动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小、投新、投早,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国家重点战略领域。同时,应尽快明确资本“红绿灯”管理制度,积极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使得社会资本进入到传统制造及一般服务业也能获得平均投资收益,运用市场化手段引导资本投资。

五是优化国有资本的结构布局,为企业境内外融资创造便利条件。在坚持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基本导向下,强化国有资本的综合投资运营管理,特别是在金融基础设施、国计民生等重要领域加大国有资本布局,发挥国有资本的主导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赛莱拉董事长陈海佳:进一步丰富北交所和新三板融资产品

新三板是资本市场服务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重要平台。

“尤其北交所设立后,在中国证监会领导下,新三板改革成效逐步显现,企业端基础更加夯实,投资端基础更加稳固,市场结构和功能进一步完善,市场信心进一步提振。”全国政协委员、赛莱拉董事长陈海佳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陈海佳建议,下一步应继续提升更多中小企业的融资功能,提高企业获得感,具体举措有以下两方面:一方面,构建新三板和北交所公司信用债发行与交易制度规则体系,允许在北交所和新三板推出公司债产品。

《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都明确了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证券可在新三板、北交所交易或转让。发展和利用债券融资有助于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和增强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目前新三板70%以上的挂牌公司使用了银行贷款的融资方式,资金需求较大,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难以满足挂牌公司债权融资需求,同时挂牌公司中民营企业、家族企业占比较高,公司控制权较为集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常有维持持股比例、防止股权过度稀释的需求,亟需债券融资品种作为股权融资的补充。但在实践中,挂牌公司、北交所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只在沪深交易所发行交易,导致了跨市场监管问题,增加了发行融资成本,为此,建议构建新三板和北交所公司信用债发行与交易制度规则体系,允许公司在新三板、北交所发行公司债。

另一方面,各地方政府应加大对新三板和北交所可转债、公司债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能力。

全国股转公司和北交所已于2021年11月份推出可转债产品,可转债兼具“债性”与“股性”,融资灵活性高,高度契合中小企业发展特征和需求,能有效满足投融双方需求,解决融资过程中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目前考虑到发行成本等因素,发行人积极性不高。为此,建议各地方政府在可转债和公司债政策支持方面,如贴息政策等,给予新三板和北交所与沪深交易所同等的待遇水平,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并推动地方政府专项基金投资新三板和北交所可转债。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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