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网站超前点播陷入热议 爱奇艺《庆余年》超前点播案宣判
6月2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了吴某诉爱奇艺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宣判,爱奇艺的《爱奇艺VIP会员服务协议》部分无效;在吴某购买会员服务后更新的“付费超前点播”条款对吴某不发生效力;爱奇艺继续向吴某提供原有会员权益。不过“超前点播”模式本身并无不妥。
2019年,视频网站因超前点播陷入热议。吴某因认为爱奇艺对包括《庆余年》在内的剧集实行“付费超前点播”的方式,侵犯了自己身为黄金VIP会员的消费者合法权益,将爱奇艺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2020年6月2日,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了吴某诉爱奇艺一案。法院认为,服务于需求的产业模式,是应当被包容的,视频平台基于消费意愿推出的“会员制”服务模式,已为社会公众所接受。在此基础上,深挖需求,贴合用户,催生差异化、配适型的个性化服务,并由此探索新的视频排播方式,本无不妥。需要关注的是,商业模式的健康发展和运行是建立在遵循商业条款、尊重用户感受,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之上。
法院明确表示,“VIP会员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广告特权”和“会员专属推荐”的具体内容,明示了视频的片头仍会有其他形式的广告出现;在VIP会员权益介绍页面中,爱奇艺公司通过文字描述和图片示例的方式明确说明了“广告权益”的具体内容。爱奇艺平台在影视剧中播放的广告或是会员专属推荐与上述约定一致,爱奇艺公司并未违约。
法院同时认为,爱奇艺平台依据单方变更合同的条款,在涉案电视剧《庆余年》的播放过程中,推出“付费超前点播”服务,损害了黄金VIP会员的提前观剧权益,使黄金VIP会员享受到的观影体验远远低于预期,显著地降低了黄金VIP会员观看影视剧的娱乐性和满足感。
因此,虽然基于爱奇艺网络服务的特点,可以单方变更合同条款,但应当以不损害用户权益为前提。记者 魏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