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资讯 > > 正文

长沙加快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 购买非住宅商品房将享受契税补贴

时间:2022-04-21 21:16:31 来源:证券日报网 发布者:DN032

4月21日,长沙市住建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购买非住宅商品房一手房的,按契税计税依据的1%给予补贴。新购买非住宅商品房且持有1年(含)以上对外转让的,对购买方按契税计税依据的4%给予补贴。

对于《通知》下发的意义,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非住宅商品房大量积压主要源于规划与市场需求的脱节,《通知》顺应市场需求和区域发展状态,对非住宅商品房的去化将起到正面的、积极的作用。”

多举措加大非住宅商品房去化

去年10月份,湖南省住建厅等六部门便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的若干意见》,降低了非住宅商品房的交易成本、使用成本等,并对非住宅商品房的存量用地提供了“商转住”的通道,减少非住宅商品房用地供应等,旨在全面加速公寓、写字楼、商铺等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

此次长沙住建厅下发的《通知》则是对上述意见的进一步落地。《通知》制订了包括降低交易成本、降低使用成本、加大金融支持、促进有序去化、培育商业氛围等5条措施。

交易成本方面,对购买非住宅商品房的业主给予奖励补贴。其中购买一手房的按契税计税依据的1%给予补贴;新购买非住宅商品房且持有1年(含)以上对外转让的,对购买方按契税计税依据的4%给予补贴。举例来说,即购买总价为50万元的一手非住宅商品房公寓,可以得到5000元的补贴。

使用成本方面,《通知》明确了居住在商务公寓的居民住户,符合“一表一户”安装条件和建设标准的,在水、电、气抄表到户后,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书,可申请执行城镇居民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标准。行业主管部门和水、电、气服务企业指导配合居民住户完成抄表到户工作。据测算,该条款可为住户家庭节约水电气费用1/3以上。

《通知》鼓励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购买商铺、公寓等非住宅商品房,给予普惠金融贷款利率优惠;创新信贷产品,在客户准入、贷款额度、还款方式、定价等方面给予灵活性政策,积极支持市场主体对非住宅商品房的信贷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此外,《通知》还提出鼓励企业将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转化为自持物业,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售租并举”模式转型发展,引导专业租赁公司收购或租赁非住宅商品房,并按规定享受住房租赁有关优惠政策。

商务公寓去化周期达到历史新高

根据中原地产3月长沙楼市月报,截至3月底,长沙内五区写字楼存量21140套,存量面积374.57万平方米,去化周期达到556个月;长沙市内五区商务公寓存量94310套,存量面积468.64万平方米,去化周期为42.1月。

中原地产月报分析指出,截至3月底,写字楼库存量略有下降,仍处历史高位水平,去化速度缓慢导致去化周期迅速攀高,各区库存量均低于一百万平方米,但去化速度极慢,各区承压过重。商务公寓3月库存量持续微降,去化速度并未有效提升,去化周期攀升至历史新高。

一位长期从事公寓交易的置业顾问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自去年以来长沙多个公寓都在以大幅降价的形式去库存,今年更是供销量价齐跌,降价都比较难有力拉动成交,长沙的商业地产估计较长时间都将处于去库存阶段。”

不过,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博士孙文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通知》的下发或加快长沙非住宅商品房的去化周期,“《通知》按照‘控总量、去存量、优增量’的思路,重点化解商业公寓、商务写字楼等类别房屋不合理库存,旨在确保非住宅商品房市场有序运行。从本质看,是为了疏通非商品住宅形成的堰塞湖。”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网)

标签: 计税依据

精彩推送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