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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奇葩!20万费用支付不起?这家猎头将券商告上法庭 谁的过错?法院这样判

时间:2023-05-15 10:46:01 来源:券商中国 发布者:DN032

挖一个金融人才券商要付出多少成本?近日,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则判决书揭开了近年来券商人才战的冰山一角。

相关裁判文书显示,2020年,一家浙江的券商因为拖欠“猎头费”,被一家猎头公司告上了法庭。据悉,猎头公司向券商推荐了一位高端人才,并在顾问面试记录中提到可带10人左右团队一起加入,但最终只有一人入职,并且仅仅入职9个月就离职。

在向券商数次催收服务费未果后,猎头公司将券商告上了法庭,向券商追讨21.6万元的服务费。最终,法院判令该券商按照被推荐入职员工9个月收入的20%计算,向猎头公司支付16.2万元的服务费及相关逾期利息损失。


(资料图)

推荐高端人才,约定猎头服务费比率23%

相关裁判文书显示,2020年4月17日,某兴证券员工就债券团队推荐事宜联系上海对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对点人力”)员工。

2020年4月20日,某兴证券员工向对点人力员工发送《人才推荐服务协议》样本,合同样本约定:对点人力为某兴证券指定的职位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并依据协议约定协助某兴证券完成录用候选人的相关面试、核查等工作;若对点人力推荐的人选被录用,每个职位某兴证券按税前年收入总和的23%的收费比率支付服务费,保证期3个月等。

在2020年5月,对点人力以邮件方式向某兴证券推荐了债券团队候选人马某韬,所提供的顾问面试记录载明“候选人目前可带10人左右团队一起加入”。

最终,马某韬成功入职某兴证券的相应岗位,收入为每月9万元,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执业登记日期为2021年2月8日。不过,马某韬仅仅在职了9个多月就离职了,离职注销日期为2021年11月16日。

券商:说好的来一个团队呢?

推荐的人才已经入职,“猎头”服务费却迟迟不到账。

裁判文书显示,2021年8月7日,对点人力员工同某兴证券员工联系称,与某领导确认过了,“马某韬的款他可以付的,就是因为费率的问题卡住流程了。我跟领导也沟通好了20%没问题的,就是要确保尽快到款了……这个款什么候能到,我要回复个时间段”。某兴证券员工答复称“保守一点,这个月底前到位可以吗”。

2021年8月7日原告员工同被告员工联系称“晓某我跟孙总确认过了,马某韬的款他可以付的,就是因为费率的问题卡住流程了。我跟领导也沟通好了20%没问题的,就是要确保尽快到款了……这个款什么候能到,我要回复个时间段”,被告员工答复称“保守一点,这个月底前到位可以吗”。

8月24日,某兴证券员工又回复对点人力员工“费率就按照20%报吧”。之后,某兴证券未付款。

2022年2月15日,原告对点人力向被告某兴证券送达《律师函》,要求某兴证券支付候选人马某韬的服务费21.6万元。某兴证券收函后,仍未付款。

对此,被告某兴证券答辩称,原告为被告介绍人员,并推荐马某韬入职属实,但被告要求原告推荐债券团队,马某韬同意带10人团队过来,最终只有其一人过来。

此外,某兴证券还表示,双方未订立书面合同,20%的收费标准过高,双方并未最终确定。

法院判券商支付16.2万服务费及利息损失

相关法院认为,原告对点人力与被告某兴证券间存在服务合同关系,原告向被告推荐了候选人马某韬,马某韬也成功到被告单位入职,被告应及时支付相应的服务费。逾期,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院还指出,因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对服务费金额及支付时间也未作明确约定,综合考虑原告向被告提供的合同样本中对服务费费率的约定、双方在聊天记录中的费率等事宜的商谈及被告要求被告推荐债券团队、只有候选人马某韬一人入职且只在被告单位任职约9个月的客观情况,对服务费法院酌情按马某韬9个月收入的20%计算,即162000元(90000元/月×9月×20%)。

对逾期付款利息损失,法院酌情从被告收到《律师函》的次日,即从2022年2月16日开始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某兴证券支付原告对点人力服务费16.2万元,并以16.2万元为基数赔偿原告自2022年2月16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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