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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取消落户限制政策

时间:2021-04-14 16:59:27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发布者:DN032

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简称《重点任务》),划定2021年政策和建设重点。

《重点任务》指出,协同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各类城市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落户条件,坚持存量优先原则,推动进城就业生活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城的人口等重点人群便捷落户。

明确全面落实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取消落户限制政策,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应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允许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

深化改革农村土地制度。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出台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指导意见。推动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率先健全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地上房屋。城镇建设用地方面,全面推行增量投放与存量盘活利用相挂钩。

在城市更新方面,推进以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等“三区一村”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更新行动。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2021年新开工改造5.3万个,因地制宜将一批城中村改造为城市社区或其他空间。

同时,《重点任务》指出,着力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有效盘活存量住房资源,有力有序扩大租赁住房供给,完善长租房政策,合理调控租金水平。

以人口流入多、房价高的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和农业转移人口、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住房问题。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支持将非住宅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日前,住建部召集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福州、南宁6个城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座谈会,明确城市人民政府要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要求统筹做好放开放宽落户、人才引进和房地产调控工作,并明确合理调控租金水平是之前从未有的。这意味着,各地需要积极落实新型城镇化的相关任务,在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的基础上,把稳租金也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

标签: 租房常住人口 新型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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