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取得十大成效
2020年第16期《求是》杂志刊发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文章《坚定不移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郭树清在文中指出,近年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国内国际经济正常运转,增加了许多新的金融风险和挑战。但是,我们没有退路,必须沉着应对,迎难而上,努力实现稳增长和防风险长期均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撑。
取得十大成效
“按照党中央的决策和部署,在国务院和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靠前指挥下,各地区各部门和金融系统齐心协力,共同推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重大成效”,郭树清总结了以下几方面:
一是金融资产盲目扩张得到根本扭转。2017年至2019年,银行业向实体经济提供的信贷资金和债券投资年均增速分别高达12.1%和13.9%。而资产年均增速只有7.7%,不及2008年至2016年的一半,相当于向实体经济多投入64万亿元资金的同时,银行业资产少扩张88万亿元。保险业激进的投资理财型业务得到遏制,寿险业务的中短期保费占比从31%的历史高点降至4%。企业部门杠杆率稳中有降,居民和政府部门杠杆率增速放缓。宏观杠杆率扭转了2008年至2016年年均上升10多个百分点的势头,最近三年总体稳定在250%左右。
二是影子银行风险持续收敛。2019年末,影子银行规模较历史峰值压降16万亿元。同业理财、同业投资和券商资管分别较峰值缩减87%、26%和42%。委托贷款、信托贷款和各类交叉金融投资产品持续收缩。一些国际组织和专业机构给予高度评价,认为中国降低影子银行风险的成绩最为显著,从根本上维护了金融体系稳定。
三是不良资产认定和处置大步推进。针对较为普遍的资产质量不实问题,对金融机构开展多角度检查评估,严格要求风险资产审慎分级。
坚决惩治掩盖不良资产,严厉打击做假账。商业银行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之比,2016年一度超过128%,2019年末降至82%。3年时间里,银行业共处置不良贷款5.8万亿元,超过之前8年处置额的总和。与此同时,加快补充资本,增提拨备,全面提升了各类金融机构应对外来冲击的实力。
四是违法与腐败行为受到严厉惩治。坚决整治不法金融集团和非法金融活动,有序推进资产清理、追赃挽损、风险隔离。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依法处理恶意操控金融机构的问题股东。推动高风险中小银行和信托公司“一企一策”进行改革重组和风险处置。一批官商勾结、利益输送、违法侵占的腐败分子被绳之以法,其中一部分就是“监守自盗”的金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
五是互联网金融风险大幅压降。一大批违法开办的互联网理财、保险、证券、基金和代币机构被取缔。全国实际运营P2P网贷机构,由高峰时期约5000家压降至2020年6月末的29家,借贷规模及参与人数连续24个月下降。
六是大中型企业债务风险有序化解。截至2019年末,全国建立债委会约2万家,实施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1.4万亿元。约500家大中型企业实施联合授信试点,债务约束的内生动力显著增强。
七是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势头得到遏制。2019年与2016年相比,房地产贷款增速下降12个百分点,新增房地产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的比重下降10个百分点。既满足房地产行业平稳发展的正常需要,又避免因资金过度集中出现更大风险。
八是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初步控制。隐性债务是潜在的金融风险触发点。近年来,我国严控地方政府融资增量,严禁违法违规提供融资。同时,实施疏堵并举,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金融系统积极配合地方政府进行债务置换。推动地方债在商业银行柜台面向个人投资者发售,为法定新增的地方政府债务提供多种资金支持。近三年,银行保险机构累计增持地方政府债券11万亿元。
九是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逐步健全。2017年至2019年,监管部门严肃追究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责任,处罚银行保险机构8818家次,处罚责任人员10713人次,罚没合计72.4亿元,超过以往十几年总和。
十是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明显提升。2017年至2019年,人民币贷款增加46万亿元。其中,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制造业贷款分别增加8万亿元、3.3万亿元和1.6万亿元。科研技术、信息软件、生态环保贷款年均增速分别达31.2%、20.8%和19.5%,显著高于同期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融资总体实现“量增、面扩、价降”,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年均增速23.2%。贫困地区基础金融服务覆盖率接近99%。2019年大病保险覆盖11亿多城乡居民,农业保险风险保障金额超过3.8万亿元。保险赔款成为各种自然灾害后恢复重建的重要资金来源。
做好八方面工作
郭树清表示,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金融领域出现新的重大挑战,要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既要“稳定大局、统筹协调”,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推动经济发展尽快步入正常轨道;又要“分类施策、精准拆弹”,有序处置重点领域突出风险,实现稳增长和防风险长期均衡。从现阶段来看,做好以下工作尤为重要:
一是全力推动国民经济恢复正常循环。当前的首要任务是在严格防控疫情反弹的前提下,全面恢复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社会循环。强化财政、金融、就业、产业政策协同配合,特别要服务好中小微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促进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二是加快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金融结构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促进融资便利化,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健全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矫正大股东操纵和内部人控制两种不良倾向。不断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引导理财、信托、保险等为资本市场增加长期稳定资金。加快养老保险第二和第三支柱建设,推动养老基金在资本市场上的占比达到世界平均水平。
三是尽最大可能提早处置不良资产。金融机构要采取更审慎的财务会计制度,做实资产分类,充分暴露不良资产。日常监管上,不简单将不良率上升作为评判标准。要利用拨备监管要求下调腾出的财务空间,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制定切合实际的收入和利润计划,增加拨备计提和资本补充。疏通不良资产处置的政策堵点,为提高金融体系稳健性创造更有利条件。
四是防止高风险影子银行反弹回潮。影子银行生存的土壤尚未完全铲除,稍一放松监管,极可能全面回潮,导致前功尽弃。要保持战略定力,对高风险业务保持高压态势。突出简单、透明原则,规范交叉金融产品,做到公募产品与私募产品边界清晰,表内业务与表外业务风险隔离,委托业务与自营业务分账经营,储蓄产品和投资产品泾渭分明。努力实现股票市场、债券市场、信贷市场与货币市场职责清晰、分工有序。同时,持续整治互联网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
五是及时处置不同类型机构风险。针对不同风险的机构,精准有效施策。对高风险金融集团,依照既定方案和分工依法依规处置。对农村金融机构,坚持县域法人地位总体稳定,鼓励采用多种方式补充资本、引进战略投资者。对城商行和信托等地方法人机构,支持省级政府制定并实施处置方案,金融管理部门加强专业指导。抓紧研究提出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对于名单内的金融机构,组织制定恢复与处置计划。
六是稳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加快构建公开透明、稳定可预期的监管政策环境,鼓励中外金融机构平等竞争、深化合作、互相借鉴、促进创新。提高开放条件下的宏观金融管理和防控风险能力,及时发现并有效阻遏外部冲击向国内扩散。
七是切实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和保护。加强金融知识普及,让城乡居民都懂得,投资是有风险的,世界上没有高回报低风险的金融产品,更没有所谓“稳赚不赔”的理财项目,宣扬“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诈骗。简化产品结构,严格客户分层,如实通报风险。强化信息披露,提高市场透明度。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及时纠正误导金融消费者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八是进一步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近年来,拆除金融风险点的经验表明,加强党的领导是最根本最有效的措施。凡实施风险处置和重组的金融机构,原则上都要成立临时党组织。对股权关系复杂的风险机构,首先压实党的领导责任。要严厉打击金融腐败,坚决查处风险背后的利益勾结,把查办案件、防控风险、挽回损失、堵塞漏洞、重塑文化有机结合起来,加快构建金融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刘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