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试验区批准设立七周年 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
今年8月22日,是上海自贸试验区批准设立七周年。
8月20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商务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上海自贸试验区是我国第一个自贸试验区,肩负着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的重要使命。
高峰指出,七年来,上海自贸试验区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府职能转变、金融开放创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先行先试,形成了一批重要制度创新成果,为全国贡献了“上海经验”。
在商务部向全国或特定区域复制推广的260项制度创新成果中,有124项为上海自贸试验区首创或与其他地方共同总结形成。包括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证照分离”改革、自由贸易账户等。截至2020年6月底,上海自贸试验区累计新设外资企业1.2万户,占浦东新区新设外资企业的77%,实到外资371亿美元。进出口总值持续增长,占上海市比重超过40%。
高峰表示,今年上半年,自贸试验区在稳外贸稳外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18个自贸试验区进出口总额达2.2万亿元人民币,占全国的15.6%;实际利用外资807.8亿元人民币,占全国的17.1%。
高峰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地方和部门持续推进高质量建设自由贸易港、自贸试验区。一是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开放自主权,推动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扩大开放和创新发展;二是深入开展差别化探索,形成更多针对性强、实效性强、集成性强的制度创新成果;三是持续向全国及特定区域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不断释放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制度红利,带动我国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四是抓紧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细化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举措。相信自贸试验区将为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作出新贡献。(刘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