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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发文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 助力防控产业和金融风险

时间:2020-09-24 14:03:16 来源:财联社 发布者:DN032

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委周二发布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供应链产业链优化升级的意见,提出要精准服务供应链产业链完整稳定,提升运行效率,做好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分析人士称,监管层此次意在打造风险可控且商业可持续的供应链金融模式。

上述人士并指出,目前国内经济发展面临的内外部挑战增多、不确定性加大,部分产业链末端的中小微企业经营压力明显加大。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有助于优化产业资金流,缩短现金流周期,并增强中小企业信用,并有助于防控产业和金融风险。

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财联社表示,意见有助于推动产业链条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开放合作、共同发展,促进产业链条上大中小企业分工协同、共生共赢,也有助于保持供应链产业链完整稳定,进而更好地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逐步增强国际产业链的国内替代能力。

业内人士透露,供应链金融潜在市场广阔,金融机构普遍将其作为业务开拓的重点战略方向。不过目前供应链金融参与主体较多,此前国内缺乏统一的供应链金融业务监管办法和行业标准,也产生了一些乱象。

因此此次意见在提出稳步推动供应链金融规范、发展和创新的同时,也要求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严格对供应链金融的监管约束,如严格防控虚假交易和重复融资风险,防范金融科技应用风险,加强供应链金融业务监管等措施。

意见明确,各类保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公司不得无牌或超出牌照载明的业务范围开展金融业务。各类第三方供应链平台公司不得以供应链金融的名义变相开展金融业务,不得以供应链金融的名义向中小微企业收取质价不符的服务费用。

分析人士表示,意见出台后,金融机构借创新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之名违法违规展业或变相开办未经许可业务的现象将被全面禁止和规范。

核心企业是抓手

由于核心企业是供应链金融中最重要的参与方。若核心企业出现问题,风险易传染扩散至上下游企业,并使得供应链合作伙伴之间出现整体兑付危机。因此本次意见专门强调了要加强核心企业信用风险防控。

分析人士认为,规范和监管重点是加强对核心企业的经营状况、核心企业与上下游链条企业交易情况的监控和分析。同时要防止核心企业对上下游中小企业的过渡利润榨取,保证整个产业链的安全。

意见要求,供应链大型企业应按要求,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向社会公示。对供应链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且双方无分歧的,债券管理部门应限制其新增债券融资,各金融机构应客观评估其风险,审慎提供新增融资。

此外核心企业不得一边故意占用上下游企业账款、一边通过关联机构提供应收账款融资赚取利息。核心企业、第三方供应链平台公司以供应链金融的名义挤占中小微企业利益的,相关部门应及时纠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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