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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载货车通行实行分类管控

时间:2021-12-07 15:00:40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发布者:DN032

当前,山西省太原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进入关键期。记者日前从太原市交警支队获悉,为有效缓解秋冬季大气污染,从12月1日起,太原市对部分载货车辆通行实施分类管控措施。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最大限度减轻市区道路交通压力和机动车污染,太原市新的货运车辆限行措施将全市道路分为重点道路、一类区域和二类区域3类,并设置了8条货运通道。

太原市交警支队明确,12月1日起,在太原市区核心区域路段,全天禁止重中型载货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农用机械车通行,每日7:00至21:00,除轻、微型封闭式货车和纯电动轻、微型新能源货车外,禁止其他轻、微型载货车通行。

一类区域全天禁止重中型载货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农用机械车通行。工作日7:00至21:00,轻、微型货车(除轻、微型自卸货车外)按号牌尾号单双号通行,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其中轻、微型封闭式货车和纯电动轻、微型新能源货车全天通行。国四(含)以下柴油货车全天禁止通行。

二类区域内重中型载货车、自卸货车(含过境太原城区的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全天禁行。国四以下柴油货车全天禁行。

在此基础上,为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线路,新措施设置了8条货运通道。货运通道通行时间为每日22:00至次日6:00,符合环保要求的各类货车(散装物料货车、自卸货车、危险化学品货车除外)允许在货运通道通行。绕城高速公路过境货运车辆分流管控措施不变。

另外,新措施规定,重污染天气三级响应时,市区内渣土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生活垃圾运输车辆除外)。重污染天气二级、一级响应时,高速环内实行交通管制,除运输瓜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车辆及清障、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辆外,禁止重中型货车通行。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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