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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税务局:因疫情生产经营受影响 个体户可调整申报税额

时间:2022-02-18 20:59:12 来源:财联社 发布者:DN032

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平稳有序办税缴费,苏州市税务局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税费征管事项的通告:2022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8日。在办税服务场所(含自助办税设备)办理实名认证事项的,暂不进行“刷脸”验证。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因疫情原因导致实际生产经营受影响的,税务机关以“不见面”的方式、按简易程序办理申报税额的调整。因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免予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

(文章来源:财联社)

标签: 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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