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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息:禁止问题主播换号换平台再开播!广电总局出手 给主播戴上“紧箍”

时间:2022-06-23 08:33:28 来源:北京商报 发布者:DN032

网络主播戴上“紧箍”了!

6月2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发布《网络主播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对网络主播划定了31条红线。其中包括,问题主播不允许以更换账号或更换平台等形式再度开播、不得出现假吃、催吐、暴食现象、财经、医学专业主播需持证“上岗”……

换脸换皮行不通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问题主播想“换马甲”或“换脸”再参与直播,将难上加难。

《规范》第十七条内容显示,例如对出现违规行为的网络主播,要强化警示和约束;对问题性质严重、多次出现问题且屡教不改的网络主播,应当封禁账号,将相关网络主播纳入“黑名单”或“警示名单”,不允许以更换账号或更换平台等形式再度开播;对构成犯罪的网络主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实上,从去年11月起,多位网络主播因偷逃税密集被罚。雪梨、林珊珊分别被罚6555.31万元和2767.25万元后,超级主播薇娅被罚13.41亿元,一时引起舆论哗然。随后,2022年2月,网络主播“驴嫂平荣”被罚6200.3万元。在6月初,网络主播“帝师”也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罚款共计1171.45万元。

上述涉事主播被罚后,其账号在淘宝直播、抖音、快手、陌陌和微信等多个平台被封。不过,在今年2月,薇娅和雪梨背后团队分别以“蜜蜂惊喜社”和“香菇来了”再次重回公众视野。

而在5月,薇娅的助播琦儿开始在抖音上带货直播。

对此,结合《规范》要求,香颂资本董事沈萌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新规的重点不在于禁止开新号换平台,而是要对性质严重、问题频发却屡教不改的恶性典型采取强力措施,净化市场并规范秩序。

另一方面,直播新号也试图有意与出事主播划清界限来规避风险。例如“蜜蜂惊喜社”在淘宝注册公司为杭州柏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8月,法定代表人为何卫华。从天眼查资料来看,该公司未显示与薇娅及其丈夫董海峰旗下公司有直接联系。

电子商务交易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研究员赵振营认为,多年来管理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措施,来规范主播和机构等相应行为,但由于监管规则具有一定的滞后性,给某些主播和MCN机构留下了换个“马甲”和平台接着做的空子。“这次《规范》的出台,一方面收紧了违法违规者换场再出来的可能,另一方面也显示了监管方对加强视频监管的态度。”他强调道。

吃播博主禁止假吃炒作

近年来,部分美食主播通过“大胃王”等人设标签来吸引流量。为达到录制效果会通过假吃、催吐等形式,从而造成一定食物的浪费。

《规范》明确,网络主播在提供网络表演及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不得出现铺张浪费粮食,展示假吃、催吐、暴饮暴食等,或其他易造成不良饮食消费、食物浪费示范的内容。

此前,央视新闻在节目中批评部分网络“大胃王”吃播浪费严重的现象,“现在有些所谓大胃王吃播秀,更是浪费严重,有的甚至吃了再把食物吐掉……珍惜粮食,拒绝浪费!”

电子商务交易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研究员赵振营认为,近年来,随着视频直播的火爆,不少博主打着“大胃王”的幌子吸引流量,靠吃饭直播赚钱。在赵振营看来,网络直播中不应该存在刺激过度消费的行为存在,平台方和企业应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应的整治工作,通过限制流量,降低资源匹配等方式限制吃播的发展。

北京商报记者也注意到,目前不少平台搜索“大胃王”“吃播”等关键词时,便会弹出“珍惜粮食,拒绝浪费,合理饮食,健康生活”的提示。

医疗、财经等专业主播需持证上岗

自从网络直播兴起,“跟着主播炒股”“听主播聊教育”成为一部分网友获取知识的途径,那么主播的输出是否专业,如何甄选真正的专业主播?

根据《规范》,对于需要较高专业水平(如医疗卫生、财经金融、法律、教育)的直播内容,主播应取得相应执业资质,并向直播平台进行执业资质报备,直播平台应对主播进行资质审核及备案。

那么目前,主流网络直播平台对专业主播是否有持证“上岗”的要求,截至北京商报记者发稿,抖音、快手等网络直播平台相关人士暂未做出回应。

不过,抖音近日在主播中心板块发布了一篇名为“直播讲金融变现要合规”的课程。课程指出,“抖音主播金融垂直类主播在开播前需要平台的‘财经’资质认证”,并列举了此类主播与资质相关的常见违规情况,包括“开播前未进行资质认证”“开播时未展示、口播自己的认证身份”“开播出镜主播不是该账号的认证人”“资质认证时间过期”。目前抖音金融主播资质认证的有效期为一年。

不得利用未成年人进行非广告类表演

随着互联网行业与移动设备发展,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活动愈发频繁。《规范》对保护未成年人提出相关规定,如不得介绍或者展示自杀、自残、暴力血腥、高危动作和其他易引发未成年人模仿的危险行为,表现吸烟、酗酒等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的内容;不得利用未成年人或未成年人角色进行非广告类的商业宣传、表演或作为噱头获取商业或不正当利益,指引错误价值观、人生观和道德观的内容;不得通过有组织炒作、雇佣水军刷礼物、宣传“刷礼物抽奖”等手段,暗示、诱惑、鼓励用户大额“打赏”,引诱未成年用户“打赏”或以虚假身份信息“打赏”。

其实主流网络直播平台对主播也有一系列要求。以未成年人保护为例,快手在社区内容规则中心的直播板块设立了未成年相关内容专区,其中明确了未成年直播中常见的违规内容,包括16岁以下未成年人出镜直播;利用未成年人身份作为噱头进行营销,如:刻意利用未成年身份进行营销、卖惨等。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四部门5月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也指出,“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

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从网络直播打赏、网络主播偷逃缴纳税款等层面均发布了细化的要求。此类要求是否具有强制力?具体到此次《规范》,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这是几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是具有法律强制约束力的”。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标签: 广电总局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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