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资讯 > > 正文

焦点消息!在南沙港澳居民可享受个税优惠 个税税负超港澳部分予以免征

时间:2022-08-16 21:57:54 来源:新华网 发布者:DN032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南沙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正式落地,在广州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港澳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

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正式发布关于广州南沙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该通知旨在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有关要求。

通知指出,对在广州南沙工作的香港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对在广州南沙工作的澳门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澳门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

该通知规定的个人所得包括来源于广州南沙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地方政府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通知的实施范围为广州市南沙区全域。

该通知的执行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文章来源:新华网)

标签: 个人所得税

精彩推送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