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资讯 > > 正文

热点在线丨33家支付服务商拟被取消备案资格 监管趋严加强合规意识成关键

时间:2022-10-27 07:27:41 来源:证券日报 发布者:DN032

近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公布了一批拟取消备案的收单外包机构,共计33家。

博通分析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对记者表示,此举是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挥管理职能的体现,收单外包市场是收单市场的延伸和重要补充,其健康发展有助于完善市场分工机制、提升支付服务效率。收单机构备案有进有退,能够更好地规范收单外包市场的服务商,避免更多乱象的发生,进而保障消费者权益。

展业或受影响


(资料图片)

所谓“收单外包服务机构”,是指经市场监管机构或国家有关机关批准成立的,接受收单机构委托、承办收单非核心业务并提供相应服务的企业等合法设立的机构。其业务类型包括聚合支付技术服务、特约商户推荐、受理标识张贴、特约商户维护、受理终端布放和维护等。

协会公布的拟取消备案的机构,包括内蒙古富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贵州代伟信息有限公司、河南鑫之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市玖达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等33家机构。其备案名称中均备注了ST字样。备案状态则显示拟取消状态。此外,也有一家支付服务商归类为“取消备案”名单,目前上海菜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备案状态显示为“失效”。资料显示,上海菜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备案类型为特约商户推荐,受理标识张贴、特约商户维护、受理终端布放和维护,备案时间为2021年1月29日。

截至10月26日,已有14481家收单外包服务机构通过备案,其中聚合支付类型机构479家。

据《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取消备案的情形分为主动取消和强制取消两种。其中,已备案的外包机构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刑法处罚等10种情形,协会将取消其备案,并在协会网站进行通报。同时,《办法》明确提出,对于未完成备案的外包机构,收单机构应在保证商户服务延续性前提下有序终止收单业务合作。

而微信支付及支付宝均曾发文称,对从事收单外包业务的服务商监管要求应当选择和已经备案的收单外包机构服务商开展合作。如果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备案,收单外包业务开展可能收到影响。

“33家支付服务商拟被取消备案资格,其未来展业或将受到影响。”在王蓬博看来,此前收单外包机构存在一定行业乱象,依法依规予以管理备案是十分必要的举措。

收单外包机构监管趋严

近年来,我国收单市场快速发展,规模不断扩充,大部分收单机构通过业务外包模式开展收单业务。为了规范管理收单外包市场,2020年8月份,协会发布《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收单外包服务机构正式启动备案制;2022年1月份,协会发布《收单外包服务机构自律规范》,并于2022年5月1日开始实施。

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对记者表示,“此前收单外包服务机构评级提高了信息透明度,降低了合作双方合作成本,实现了机构的优胜劣汰。随后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工作是协会加强支付行业自律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协会加强收单外包服务业务自律管理的起点,今年《规范》的实施,预示着收单外包机构严监管时代的到来。”

此外,今年3月份,监管曾一次性披露18张罚单,有16张罚单针对支付机构及其相关业务负责人。其中被处罚的8家支付机构,均因收单业务被罚。违法行为类型涉及违反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外包业务管理规定等。同时,8家收单机构的相关负责人均因“违反特约商户实名制审核管理规定”被罚,涉及岗位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收单事业部总监等。

种种迹象表明,收单外包严监管时代正在到来。王蓬博认为,已经完成备案的收单外包服务供应商应该高度重视后续相关的合规工作,弥补暴露的问题,才能保持良性发展态势。“备案只是一个开始,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加强合规意识才是关键。”

于百程表示,“从行业角度看,目前备案是收单外包服务机构的准入门槛,也是行业最低门槛。与完成备案的机构相比,无法完成备案的机构存在一定的风险,未来或将会逐渐退出市场。”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标签: 支付服务

精彩推送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