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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落地 “救命药”进入医保目录

时间:2021-05-12 18:02:30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发布者:DN032

近年来,通过国家医保价格谈判,越来越多的创新药、“救命药”进入医保目录。但是,新上市的药品“进得了医保,进不了医院”的问题却时有发生。为破解医保谈判药品“进院难”的问题,5月10日,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卫健委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其中,明确在医保基金的监管上,要以处方流转为核心,实现患者用药行为全过程监管。

“‘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指导意见》首次对‘双通道’这种形式进行了完善和梳理,而且强调定点零售药店要与医保信息平台、电子处方流转平台等对接,保证电子处方顺畅流转。”对于新下发的《指导意见》,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秘书长、青岛易复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马光磊说。

值得一提的是,《指导意见》是首次从国家层面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医保药品的供应保障范围,并实行与医疗机构统一的支付政策。在全国部分试点城市中,已经进行了有关医保报销“双通道”模式的探索,但部分地区在实施过程中,面临处方的真实性、药品销售真实性无处可查,零售药店统筹报销难等困扰。此外,“欺诈骗保”漏洞也对“双通道”模式下的医保基金安全风险管控提出了挑战。

对此,《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以处方流转为核心,落实“定机构、定医师、可追溯”等要求,实现患者用药行为全过程监管。

“真实性是‘双通道’制度能否顺利执行下去的重要前提。依靠合规的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将能够确保处方的真实可追溯。”马光磊指出,进入“双通道”的零售药店,必须将医保的信息平台和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形成对接,既能保障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又能确保处方患者和实际用药患者一致。

具体而言,通过实现卫生主管部门处方流转与监管平台与医疗机构HIS系统、医保信息系统间的对接,易复诊能够打通医疗、医药、医保之间的信息孤岛,医院开出的处方经过医院前置审核,进入电子处方流转与监督平台,通过平台核验后,患者才能在零售药店购买并报销。

截至目前,易复诊陆续完成了甘肃、湖南2省以及梧州、沈阳等11地市在内的平台建设。入驻平台的药店则更多——易复诊已经与34个全国主流连锁药店完成了合作。包括沈阳医保局、青岛医保局等的合作在内,2020年易复诊差不多有1亿的交易额涉及统筹药品流转结算。

标签: 医保 谈判 救命药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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