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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报:加码赋能“总部经济”!上海推出“许可便利名录”动态管理

时间:2023-01-30 13:53:46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发布者:DN032

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1月30日消息,今天,肯德基龙吟路店、星巴克湖滨路三店、盒马周园路营业部按照便利化举措,领取了《食品经营许可证》。


(资料图片)

许可便利化管理,意味着上海连锁食品经营企业总部通过评审,进入“许可便利名录”,其门店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时,可以提供简化申请材料、免予现场核查、缩短审批时限等。

这一便利化举措降低企业许可办理成本,释放总部效应;用“准营”上的“加速度”,提高企业获得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连锁食品企业的快速发展,成为食品企业最具活力的经营模式之一。目前,全市有178家连锁餐饮企业,连锁超市便利店企业超过20家,其中全国门店超过100家的餐饮企业总部有45家。

以前,食品经营许可从受理到审批规定时限为20个工作日,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压缩审批时限,但由于现场核查等环节需要赴实地核查,审批时限进一步压缩的空间不大。如果加上门店装修、许可申请材料准备、现场核查整改等因素,申请许可花费的时间会延长。

现在,注册在本市的连锁食品经营企业总部,可以先向所在地的区市场监管局或通过“一网通办”提出申请。后续由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申请,组成审查组对连锁食品经营企业总部是否具有统一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行书面和现场审查。

一旦总部通过评审,后续在开设门店时只要作出相应承诺,就能享受到简化申请材料,免于现场核查,缩短许可审批时限。当然,这项便利化审批举措不仅适用于许可证新办,对符合条件的变更、延续等许可事项将同样适用。

优化准入并不意味着食品安全监管标准的降低,对于通过便利化审批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门店,区市场监管局在门店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30个工作日内,对其食品经营活动开展首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除检查门店的现场布局流程、设施设备必须符合食品经营许可的法定条件外,还要检查门店实际情况是否与申请许可时承诺的内容一致,食品经营条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如发现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经营条件不符合要求,或者提交的申请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相关企业总部也将被移出“许可便利名录”,不再享受便利化审批举措,进一步体现了服务型监管的要求。

下一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将充分利用技术手段,结合“一业一证”改革要求,在便利许可审批的基础上积极推进许可证电子证书等应用,继续深化许可证电子证书等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推动建设多部门、多场景的“互联网+监管”,形成多元共治的新格局。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标签: 许可便利名录 总部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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