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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 实施情况如何?记者走访

时间:2023-08-22 09:18:20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者:DN032

8月1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经营性充电设施充电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充电设施的充电收费和服务费应该分别计价、分别收取,充电电费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电价,还针对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电费过高现象作出规定等。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该《通知》于8月12日起执行,目前各类场所的充电设施收费情况如何?还出现了什么问题?对此,南都记者进行了走访调研。

明码标价

多场所充电设施未按规定分别计价、收取

《通知》第一条规定,电动自行车经营性充电设施充电收费包括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两者应该分别计价、分别收取,不得打包混合收取。电动自行车经营性充电设施经营者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8月15日下午,南都记者来到番禺区荔园地产中心附近的充电设施,其充电桩品牌为“小猪胖胖”。这里一共10个充电桩,每个充电桩一个插座。扫码后发现,充电费用按照时间/功率进行收费,0w-210w为1币/180分钟;210w-300w为1币/150分钟;300w-500w为1币/90分钟,这里的1币为1元。品牌还推出包月服务,支付30元可以开通月卡,但限制在荔园地产中心区域内使用,每天限8小时/台。

计费时并不区分充电电费与充电服务费,而是打包混收。

同品牌不同地点收费不同

在越秀区五羊华轩小区内的充电桩,品牌同样是小猪胖胖,但价格与荔园地产中心附近不同,单次充电价格比荔园地产中心附近更高;收费也没有区分充电电费与充电服务费。

在天河区天娱广场附近、天河区猎德街道海文路附近的“驴充充”“好易点充”品牌充电设施,扫码后发现充电费用均按照时间长度进行收费,除了“充满即停,按充满计费”的选项以外,两者都未区分充电电费与充电服务费。此外,同一品牌会根据地理位置的差异而有不同收费标准。

“充一次要花五六元钱”

不同品牌的充电设施在同一地点还存在收费差异较大的情况。越秀区富力·东堤湾小区附近有两个充电地点。一处对于功率处于0-500w区间进行统一收费,对充电电费与充电服务费进行分别计价,其中电费0.309元/小时,服务费0.191元/小时,合计0.5元/小时。另一处充电设施品牌是万物智能,没有区分充电电费与服务费,而是按照功率计费并对功率做出详细区分。最便宜的0w-140w区间是0.4元/小时,最贵的在1001w以上区间,则需要2元/小时。

有市民表示,作为消费者,该政策的实施可以让消费者更了解具体的收费款项和明细,对于因价格可能产生的纠纷也能得到更好的解决。也有市民认为,分开计价和混收的差别不大,“反正让我付多少钱,我就得付多少钱”。她认为,目前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的主要问题还是太贵,“一般充一次要花五六块钱”。还有市民担心电费与服务费分开计价后价格反而更高。“以前充电电费高,现在电费便宜了,但服务费很高,总的加起来比以前充电还贵”。

南都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致电上述充电设施品牌的客服,有客服表示尚不知有相关规定,也有客服表示,公司正在商讨,后期可能会对收费进行适当改动。而据了解,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之所以计费方式繁多,主要还是在于服务费差异。不同商家建设成本不一,同一商家也会按地段不同提供不同的服务内容,导致高低不一的收费方式。

充电收益

有物业表态将充电收入算作公共收益

《通知》第四条规定,针对近期收到市民投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过高现象,由于业主依法对住宅小区专有部位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利用住宅小区共有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经营的,不仅须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人的同意,其交纳的场地租金收益也属于住宅小区全体业主共有资金。鼓励业主组织通过加强与充电设施经营单位、物业服务人充分协商,确定合理费用水平。

今年5月,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2023年广州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新闻发布会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王保森透露,广州已有3100多个物业小区建设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符合消防要求,具备选址条件的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已基本全覆盖。

“未收取其他场地费用或租金”

8月15日下午,南都记者来到广州恒大金碧华府的小区侧门口发现,现场装置着一排12个“猛犸充电”的充电设施。小区门卫介绍,业主到物业处进行登记,即可把自家的电动车放置在停车棚内,这里的充电设施是小区物业联系人安装的,平时由物业管理。不过,一位小区业主表示,她没有接收过来自物业关于该充电站的租金及收益共享方面的其他信息。

广州市金碧华府物业有限公司有关人员对此回应称,物业出于便民考量,和“猛犸充电”达成了合作,但物业方并不负责具体的定价,而是“猛犸充电”经营方制定收费价格,每月只有正常电费结算的经济往来,并未收取其他的场地费用或租金。

“电费收入将算入公共收益”

五羊华轩业主指出,在选择充电场地时,物业曾询问业主的意见,充电设施的场地是业主共同商量好的。该业主称,自己知道充电设施占用场地需要交租金,但并不清楚具体数额,至于租金方面,物业也没有和业主共享。

五羊华轩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猪胖胖充电桩设置在小区内,虽没有收取租金与服务费,但会收取比标准更高的电费。电费收入将算入公共收益,用于小区公共区域的翻新。公共收益也粘贴在一楼公告处,便于业主了解情况。

谈到收费价格,有业主认为,广州电动车充电价格总体价格偏高,各个地区不一样,“我家小区收费要0.5元/小时,芳村那边有的只要0.2元/小时。”还有业主表示,充电费用没有区分充电电费与充电服务费,但是有占位费,价格0.3元/小时。

“抽成收入将算入小区公共收益”

有富力·东堤湾业主提到,小区的充电设施在选择场地时问过业主的意见,并经过了消防部门和街道的同意。但该业主表示并不知道充电设施设置这里需要提交租金,租金也没有与业主共享。

富力·东堤湾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对此称,物业对品牌方在小区设置充电桩并不会收取场地租金,但会对其充电收入进行抽成,而这部分抽成收入将算入小区公共收益,用于小区公共区域的维修与翻新。每季度的公共收益与使用情况,物业会将其粘贴于各栋楼大堂,予以公示。

观点

《通知》实施有望降低收费标准

广东省电动车商会执行会长蓝世有认为,《通知》其实发出了信号,说明政府部门想规范充电设施收费的标准,这也可以侧面看出,原来的收费存在乱象,一定程度导致群众使用充电设施频率的减少,从而导致充电入户概率增加,更易导致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在此背景下,《通知》体现了政府部门对电动车行业充电设施的关注。”

《通知》明确了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两者应该分别计价、分别收取,也能有效杜绝有些场所收费鱼龙混杂,将电费和服务费打包混收,或者将民用电费当作商用电费,导致高成本叠加给消费者,故《通知》实施下来有望降低收费标准。但蓝世有表示,“推广政策还要过程,政府要时间宣传,企业要时间来做调整,需要逐步过渡。”

谈到目前广州充换电设施较少的问题,蓝世有表示这其中涉及很多原因。首先,消费者意识还有待提升,电动车入户充电现象仍较普遍;其次,充电设施企业进入门槛可能还要调整,据其了解,很多企业进入小区物业要交高额的进场费和场地租金,“这其实提高了充电设施企业进入的门槛,也需要政府整个来统筹。”

延伸阅读

充电桩一定程度上减少入户充电风险

南都记者在走访中还发现,充电设施的建设,一定程度上会减少入户充电风险。

居住在学校宿舍内的电动车车主介绍,以前有部分车主会将电动车或电池带进宿舍区域充电,带来安全隐患。学校在各个地方设置充电桩以后,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风险。

恒大金碧华府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也表示,物业设置充电区域、安装充电桩的目的就是让业主的电动车不再在路边乱停乱放、带来安全隐患。充电桩附近24小时值守的保安也能第一时间察觉可能的消防风险,及时做出应对措施。

五羊华轩业主则称,老城区设置的电动车充电设施不多,自己此前经常找不到充电桩。小区设置充电桩之后,大部分业主没有再把电瓶拿上楼充电了。

“附近没有充电桩,找了很久”

走访中,南都记者在天河区星汇园南门的充电柜旁遇到一位正在扫码充电的女士,询问后发现她并不住在附近小区。“我家附近没有充电的地方,找了很久才找到这个充电柜”。还有市民认为,目前充电设施桩位太少,且各个运营商没有在地图更新充电设施地点,很难找到。

据广州市公安交管部门通报,截至2023年3月底,广州全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数量为322万辆。

广州集中充电场所缺口多达3万处

在电动自行车数量节节攀升的同时,广州电动自行车的集中充电设施建设进展如何?市消委会发布的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服务专项消费调查报告中提到,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的数据显示,当前广州已建成的集中充电场所不足1万处,按照充电行业1个充电场所设置20个插座,1个充电插座服务5辆电动自行车的标准计算,全市集中充电场所缺口多达3万处。

为此,广州市消委会建议,按规划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换电设施建设,力争既有居住小区、城中村和村民自建房集中区域100%建设集中充电设施,各新建住宅小区、住宅建筑100%同步建设集中充电设施。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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