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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将切实发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作用 支持个人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开

时间:2021-01-08 15:23:21 来源:证券日报 发布者:DN032

1月4日,央行发布消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近日,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资委、银保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通知》(银发﹝2020﹞330号,下称《通知》),自2021年2月4日起实施。

《通知》包括五个部分,共十五条,涵盖围绕实体经济需求推动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进一步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流程、优化跨境人民币投融资管理、便利个人经常项下人民币跨境收付、便利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使用等五个方面内容。

“2020年,中国可能是全球唯一一个GDP正增长的经济体,其中外贸作出了较大贡献。即便如此,换汇结算等环节仍相对‘刻板’”,昆仑健康保险公司首席宏观研究员张玮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通知》明确要开展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可以理解为“需求侧”打通“堵点”的实际运用。《通知》中的一些细节,如“进一步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流程”“便利个人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收付”,都意在尽量减少企业和居民社会生产活动的“阻力”,让跨境贸易、投资更为便利。

具体来看,在紧紧围绕实体经济需求,推动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方面,《通知》提出,一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二是支持贸易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三是根据商事制度改革,及时调整对业务办理及审核的要求。

在进一步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流程方面,主要包括四条,分别是优化跨境人民币业务重点监管名单形成机制,支持单证电子化审核,优化跨国企业集团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安排,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类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便利化试点。

在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投融资管理方面有五条,分别是放宽对部分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使用限制,便利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取消对外商直接投资业务相关专户管理要求,优化对境内企业境外人民币借款业务的管理,简化对境内企业人民币境外放款业务的管理。

在便利个人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收付方面,一是支持个人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开展,二是便利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接收港澳同名汇款。

在便利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使用方面,提出便利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接收境外资金。扩大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收入范围,可接收从境外同名账户汇入的人民币资金。除另有规定外,从境外汇入的人民币资金不得购汇。

央行表示,下一步,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通知》落地实施工作,加强对商业银行的业务指导,持续优化人民币跨境使用政策,切实发挥跨境人民币业务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作用。

“从全球资本市场的角度来看,去年人民币对美元大幅升值,未来仍旧存在继续升值的空间。这意味着国际资本对人民币资产的关注度会继续攀升。此次《通知》所提供的跨境结算便利,在经常账户的基础上,也会带来资本和金融账户的净流入”,张玮进一步表示,当前需要抓住关键时点,通过“需求侧改革”推动人民币区域化、国际化。一旦人民币区域化成功铺开,将成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不可或缺的有力保障。而“区域化”也不仅限于传统东亚的地域范围,更是要与未来的全球“区域化经贸”相结合,不久前达成的RCEP、中欧协议,以及未来可能成功参与的CPTPP,都将作为人民币区域化的“试炼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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