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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钱啦!这项手续费退付申请需在3月30日前提交!

时间:2022-02-08 13:46:5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布者:DN032

@公司财务人员,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开始啦!

申请时间

自2022年1月1日至3月30日,扣缴单位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请办理。

退付比例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未及时申请视为放弃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2021年个税代扣代缴手续费申请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30日。因代扣代缴单位或个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如您涉及该项业务,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于2022年3月30日前抓紧办理!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退付手续费核对】。

2、点击【获取结报单】按钮获取“结报单”和“单户核对清册”,分别查看核对上一年度本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汇总与明细申报记录,确认实缴(退)金额及入(退)库时间是否正确。

3、核对完成后,点击【申请退库】。

4、在【代扣代缴手续费退费申请】中依次选择“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然后【提交】。

5、待税务机关审核完成后,即可返还对应的手续费至所选择的银行账户内,请注意查收!

注意事项

收款人名称为扣缴义务人已在税务机关备案的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为扣缴义务人已在税务机关备案的银行账号。

收款人名称与扣缴义务人名称不一致的,请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处理。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标签: 个人所得税法 手续费 财务人员 单位 个人所得税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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