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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T+0”交易、界定中介责任、优化新股发行制度 这些建议和提案事关资本市场

时间:2022-03-12 10:35:12 来源:券商中国 发布者:DN032

2022年两会已圆满闭幕。两会期间,不少代表、委员心系资本市场,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提交了富有建设性、思想性的建议和提案。在“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征途上,代表委员们积极建言献策,发光发热。

券商中国记者对部分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进行了梳理。北交所、科创板、注册制、中介机构责任划分等是代表委员们关注的重点话题。

代表委员们建议,合理界定证券发行中介机构责任;试点授予银行交易所债券承销商资格;优化股票发行定价制度;支持武汉设立期货交易所;进一步丰富北交所和新三板融资产品;优化北交所申购模式;加快在北交所引入混合交易制度;北交所试行“T+0”交易;降低科创板投资门槛等(排名不分先后)。

王俊峰:合理界定证券发行中介机构责任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王俊峰建议,合理界定证券发行中介机构责任,促进资本市场稳健发展。

他表示,中介机构归位尽责是提高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环节,是防范证券欺诈造假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基础,是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的同时,进一步厘清各主体责任边界,能更好地督促中介机构履职尽责,促进和保障资本市场稳健发展,王俊峰提了五条建议:

首先是厘清证券发行中介机构职责边界;其次是坚持“追首恶”原则,避免片面扩大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再次是促进证券侵权纠纷司法裁判尺度统一;第四是对投资者不以债券票面金额为基础进行赔偿;最后是改革证券中介机构被稽查立案与行政许可挂钩机制。

王景武:试点授予银行交易所债券承销商资格

今年年初,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互联互通迈出关键一步。上交所、深交所、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国结算、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发布了《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业务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构建了两个市场互联互通的规则基础。

目前,距离《办法》下发已有月余,业内对两个市场实现真正的互联互通颇为关注。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行长兼首席风险官王景武建议,在《办法》基础上,可进一步加速两个市场互联互通进度,试点授予商业银行交易所债券承销商资格、企业债承销商资格和ABS计划管理人、承销商资格。

王景武认为,试点授予商业银行的上述资格具有现实意义:首先,有利于更好地发挥金融资源合力,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其次,大型商业银行具有丰富的债券承销与投资经验,也具备参与交易所债券和企业债市场的相关条件。

冯艺东:建议优化股票发行定价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中泰证券董事冯艺东提交了关于优化股票发行定价制度的提案。他提出了三方面的建议:

一是完善新股发行定价机制,有效落实询价制度,扩展询价对象,引入更多专业性强的机构与资深个人投资者参与新股定价,进一步突出询价制度信息挖掘与价值发现功能;

二是推进新股配售制度改革,逐步降低线下新股配售比例,实行面向全体合格投资者的新股申购线上化与公开化改革;

三是强化一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阎志:支持武汉设立期货交易所

全国人大代表、卓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阎志认为,在疫后高质量发展、打造新发展格局中部战略支点的道路上,湖北武汉迫切需要中央政策的大力支持和持续赋能。

关于支持湖北武汉疫后经济发展,阎志带来了三个方面的建议:其中的一个建议是,支持武汉设立期货交易所,交易类目以大宗商品、农产品、水产品为主要交易对象,建立以电力、水能、林木、农产品、水产品等多种绿色资源,及消费品指数、物流指数、长江航运指数等为标的的全国性期货交易市场。

“这对武汉建设国家商贸物流中心城市,对发挥武汉的商贸物流产业优势、区域金融中心作用都有着积极的帮助。”阎志说。

陈海佳:进一步丰富北交所和新三板融资产品

全国政协委员、新三板创新层挂牌公司赛莱拉董事长陈海佳围绕进一步丰富北交所和新三板融资产品建言献策。

陈海佳建议,下一步继续提升北交所和新三板服务中小企业的市场融资功能,提高企业获得感。

陈海佳表示,实践中,北交所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发行公司债只在沪深交易所发行交易,导致了跨市场监管问题,增加了发行融资成本。为此,他建议,构建北交所和新三板公司信用债发行与交易制度规则体系,在北交所、新三板适时推出公司债产品。

他还建议,地方政府应加大对北交所、新三板公司发行可转债的支持力度,如贴息政策等,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并推动地方政府专项基金投资北交所、新三板可转债,为提升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能力提供资金支持。

奚国华:优化北交所申购模式

全国政协委员、中信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奚国华建议从优化申购模式、引入增量资金、创新交易机制和明确公众公司法律地位等四个方面进一步提升北交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能力。

他认为,目前北交所仍存在新股发行申购环节有待优化、交易活跃度有待提高、对机构投资者的吸引力有待提升、公众公司法律地位有待明晰等问题。

对此,奚国华提出四方面建议:首先,优化申购模式,推动全额预交款调整为信用申购;其次,创新交易机制,多措并举提高北交所交易活跃度;再次,引入增量资金,创造条件吸引各类机构投资者;最后,明确公众公司,解决北交所和新三板法律适用问题。

崔荣华:北交所引入混合交易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荣华控股企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崔荣华表示,期待北交所加快引入做市商、实施混合交易制度,增强市场交易功能,改善市场流动性,打通与新三板市场的制度联动,为中小企业提供全周期发展的特色交易制度。

崔荣华认为,发挥北交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作用,核心是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长期资金支持,促进创新、资本与产业深度融合。这就需要北交所构建契合中小企业发展规律的特色交易制度和市场生态。北交所定位于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市场以中小市值股票为主,目前二级市场流动性和深度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投资者交易积极性。

崔荣华称,从境外成熟市场经验看,通过引入做市商、实施混合交易,有助于改善中小市值股票流动性、促进市场定价功能发挥。目前,北交所交易规则已明确,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竞价交易可以引入做市商机制,不存在制度障碍。同时做市商制度已在新三板市场实施了八年,具备良好实践基础,既不影响投资者交易习惯,也能有效防控市场风险。

贺强:北交所试行“T+0”交易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贺强提交了关于在北京证券交易所试行“T+0”交易的提案。

贺强认为,北交所与沪深两家证券交易所定位不同,北交所主要是为“专精特新”、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帮助。北交所开业以后,面临两大问题:一个是风险性问题,北交所发行上市的条件相对较低,存在造假风险;另一个是流动性问题,一方面,由于50万元的门槛限制,大量中小投资者无法进入北交所,另一方面,北交所上市公司规模很小,不适合机构大规模运作,大规模资金难以进入,一旦市场出现较大波动,就可能引发流动性枯竭。

对此,贺强建议,针对北交所风险性、流动性问题,应该进一步推动北交所改革创新。“在北交所试行‘T+0’交易制度,这对于防范北交所市场风险,稳定市场运行,促进北交所市场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贺强说。

钱春阳:降低科创板投资门槛

全国人大代表钱春阳在今年两会提交了《关于降低科创板准入门槛的建议》。

钱春阳认为,科创板的准入门槛宜向创业板看齐,即投资者要满足股票账户近20个交易日日均资金在10万元以上,并且股票账户要有2年以上交易经验的条件。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标签: 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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