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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指引》围绕主办券商在新三板市场的投资者教育工作规范三方面

时间:2021-04-20 17:44:30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发布者:DN032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的部署安排,强化主办券商投资者教育工作责任,引导主办券商做好新三板市场投资者教育与服务工作,近期全国股转公司制定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投资者教育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于2021年4月16日起发布实施。

本次发布的《工作指引》共30条,围绕主办券商在新三板市场的投资者教育工作重点从三方面进行了规范。

一是明确主办券商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指引》对主办券商投资者教育工作目标、工作内容与实现渠道进行规范,要求主办券商将投资者教育融入各项业务当中,深入了解投资者诉求,结合新三板市场形势和投资者结构变化,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投资者教育工作,切实提高投资者教育效果。

二是规范主办券商投资者教育工作管理体系。要求主办券商从制度机制建设、人员配备、工作流程、经费安排等方面保障投资者教育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并指定相应部门、专职人员负责其内部投资者教育的统筹、与全国股转公司的联络对接等,配合全国股转公司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

三是完善全国股转公司对主办券商投资者教育工作的自律管理。全国股转公司将建立评估检查工作机制,定期对主办券商投资者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并以适当的方式对评估结果优秀单位及个人予以公示;不定期开展现场或非现场检查,以督促主办券商做好新三板投资者教育工作。

近年来,全国股转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教育服务工作。作为投资者与市场之间的桥梁纽带,主办券商在新三板市场投资者教育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期间,主办券商大力配合全国股转公司开展“三板新风 携手向前”系列投教工作,制作投放了大量投资者教育产品,举办了形式丰富的投资者教育活动,向投资者深度解读了新三板改革举措。

下一步,全国股转公司将通过组织培训、成效评估等方式,持续推动主办券商积极、深入开展新三板市场投资者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新三板市场投资者教育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和专业性,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标签: 主办券商 新三板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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