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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治理体系建设:所有金融业务都应纳入监管

时间:2020-10-27 10:37:46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发布者:DN032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25日在第二届外滩金融峰会上表示,所有的金融业务都该纳入监管,不管是叫“移动金融”、“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还是“数字金融”、“智能金融”,它们的本质还是金融,所以这条原则必须贯穿始终。

  
李东荣认为,面对数字金融业态主体多元、长尾客户众多,集团混业经营,多重风险叠加等新特征、新变化,要树立正确的治理理念,在治理手段上不能落后太多,更不能落后太久,必须加快治理体系的建设。 

 李东荣认为,建立新情况的治理机制要注意中央监管与地方金融监管合理分工协调一致、建立完善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有机互补的治理机制、建立完善的跨区域、跨境的区域之间乃至国家之间的治理机制、建立完善金融管理部门和科技信息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管理机制。

标签: 金融业务 纳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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