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基金 > > 正文

证券监管严格实施“零容忍”政策 严打违法操纵证券行为

时间:2021-11-03 16:30:33 来源:中工网 发布者:DN032

在资本市场中,总有个别机构和个人无视法规,兴风作浪,坑害中小投资者,赚取非法不义之财。随着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全面推进,证券监管严格实施“零容忍”政策,资本市场的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那些曾经在资本市场中为非作歹的不法之徒,如今也相继得到越来越严厉的惩罚。

日前,曾收到“证监会史上最大罚单”的北八道操纵市场案有了最新进展。10月27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北八道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林庆丰等8人操纵证券市场案,北八道集团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罚金3亿元,8名实际控制人分别被判处相应有期徒刑。

早在2018年,证监会认为,北八道集团采用“恶劣”手法操纵股价“收割”散户,对其采取了“没一罚五”的顶格处罚,罚没金额高达56.7亿元。而如今随着新证券法的落地,此次最终判决让操控股价者更是受到来自司法方面的惩罚,面临牢狱之灾。

操纵市场扰乱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一般包括:一是利用资金优势,通过大量、高价或连续申报在集合竞价阶段以及尾盘拉抬股价;二是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交易,以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的方式,影响股票交易价格;三是在大量委托未成交的情况下,利用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连续以涨停价申报,营造虚假需求来维持涨停价或操纵股价;等等。

当前,我国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正全面推进,离不开监管部门从严监管,用强监管震慑不法违规分子,净化市场生态,为注册制改革护航。在此背景下,证券监管部门正全面落实“零容忍”的执法理念,并通过不断完善法规机制,加强与司法的衔接,加大对欺诈发行、市场操纵等恶性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有关机构和个人的行政、民事或刑事责任追究一抓到底。这包括去年施行的“操纵市场司法解释”,降低了操纵市场入罪和加重处罚的门槛。今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进一步明确了操纵市场的适用情形,对此类犯罪的打击惩戒力度不断加大。

以注册制改革为龙头,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追究相互衔接的高标准立体惩戒已经有了良好开端。未来,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民事赔偿机制也即将落地。资本市场各方需心存敬畏,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强化法治意识,否则必将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彭江)

标签: 证券监管 零容忍 违法操纵证券 资本市场

精彩推送

相关文章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投稿合作| 法律声明| 广告投放

版权所有© 2017 环球金融网

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网站声明。本站不作任何非法律允许范围内服务!

联系我们:514 676 11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