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金融 > > 正文

没办理个人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有什么后果?情节严重影响征信并处5倍罚款

时间:2020-07-02 14:25:46 来源:糊说巴道头条号 发布者:DN032

“不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你们税务局能把我怎么办?”这是纳税人最想问的问题。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2019 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指引》。《指引》对如何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进行了规范和讲解!但是大多数人对如何办理个人所得税退税很感兴趣,个人所得税退税也成为一时的网络热点。

但是大家并没有注意到《指定》中多处强调,未按规定办理汇算清缴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以下是《2019 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指引》中提示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未按期办理年度汇算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么?

如纳税人需要补税(符合规定的免予汇算情形除外),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2000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 2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追缴税款、加征滞纳金。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如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不如实申报会有什么后果?

纳税人如未依法如实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采取隐瞒收入、编造虚假扣除等手段逃避缴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如实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除承担上述不如实申报的法律后果外,还可能对您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造成一定影响。如果纳税人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存在明显错误,经税务机关通知,拒不更正也不说明情况,税务机关可暂停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待纳税人按规定更正相关信息或者说明情况后,可继续专项附加扣除,以前月份未享受扣除的,可按规定追补扣除

不如实申报,对个人纳税信用有什么影响?

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情况将纳入个人信用管理。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提供虚假资料申报享受税收优惠、不配合税务检查、虚假承诺等行为,都会对个人信用产生影响。

总局之所以会这样强调,无非从以下几点考虑:

1、从以前的12万申报,到现在的个税综合所得汇算,个人的纳税意识已经很大的提高;

2、提高个人纳税的遵从度,降低征税成本;

3、强调税收的强制性和法定严肃性;

4、逐步将个税申报纳入到个人征信系统中;

5、通过以上步骤形成制度的笼子,使个人不想逃税,也不敢逃税!

标签: 人所得税 年终汇算清缴

精彩推送

相关文章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投稿合作| 法律声明| 广告投放

版权所有© 2017 环球金融网

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网站声明。本站不作任何非法律允许范围内服务!

联系我们:514 676 11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