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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须建立和完善对影子银行的持续监管体系

时间:2020-12-10 09:15:31 来源:人民网 发布者:DN032

银保监会政策研究局、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部课题组近日发布《中国影子银行报告》,这是监管部门首次对影子银行的概念、影响等发布全面的分析报告。报告称,经过三年治理,我国影子银行规模大幅压缩,野蛮生长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截至2019年末,广义影子银行规模降至84.8万亿元,较2017年初100.4万亿元的历史峰值缩减近16万亿元;风险较高的狭义影子银行规模降至39.14万亿元,较历史峰值缩减了11.87万亿元。 《报告》将影子银行的界定标准设定为四个方面:金融信用中介活动处于银行监管体系之外,信贷发放标准显著低于银行授信;业务结构复杂、层层嵌套和杠杆过高;信息披露不完整,透明度低;集中兑付压力大,金融体系关联性和风险传染性高。

其中,特征更加显著、风险程度更为突出的项目设定为狭义的影子银行,主要包括同业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同业理财和投向非标债权及资管的银行理财、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网络借贷P2P贷款和非股权私募基金。

银保监会称,我国影子银行积累时间长,存量风险较大,相当多金融机构仍然存在规模情结,部分高风险影子银行可能借不当创新卷土重来。但也应看到,影子银行不会消失,将和传统金融体系长期共存,不同类型的影子银行的作用和风险水平差异较大。因此,我国必须建立和完善对影子银行的持续监管体系。(记者 潘福达)

标签: 影子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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