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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谈RCEP:享受红利同时也面临更严规则和更强竞争

时间:2022-01-26 16:47:18 来源:澎湃新闻 发布者:DN032

1月26日,在商务部召开的《关于高质量实施RCEP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有媒体提问:《指导意见》提出要利用RCEP契机促进制造业产业升级和提升产业竞争力,引导产业和企业适应更加充分竞争环境带来的挑战。请问工业和信息化部如何看待RCEP对我国制造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对此,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罗俊杰表示,RCEP作为全球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贸协定,其生效实施将为我国制造业发展带来重大机遇,成为我国制造业向中高端迈进的重要契机。在制造业享受RCEP红利的同时,相关产业和企业也面临来自RCEP的更高标准、更严规则和更强竞争。

罗俊杰表示,面临着三大机遇:

一是既有助于推动开拓新市场,也有助于RCEP成员国扩大经贸规模。RCEP将有90%以上的货物贸易最终实现零关税,其中工业品占到货物贸易税目的82%左右和贸易额的90%以上。工信部支持企业充分利用RCEP的关税减让承诺和原产地累积规则,扩大纺织、轻工、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机械装备等优势产品出口,开拓新的市场空间。同时,也有助于RCEP成员国充分利用我国超大市场扩大经贸规模,增加贸易往来,共同做大做强RCEP市场。

二是既有助于提升制造业竞争力,也有助于稳定优化RCEP区域内产业链供应链。RCEP的总人口、GDP、出口规模均占全球总量约30%,RCEP协定可以更好地促进我国制造业融入RCEP大市场,提升我国产业国际竞争力。工信部支持企业与RCEP成员国企业开展国际先进产业水平对标,加大技术改造升级投入,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更新设备,提升产业基础能力。鼓励企业强化与RCEP成员国企业生产分工合作,优化生产体系,构建相互促进、互利共赢的产业链供应链,共同发展壮大。

三是既有助于我国企业“走出去”,也有助于“引进来”更多RCEP成员国投资。RCEP协定为我国制造业企业创造更加稳定、透明的投资环境,进一步加快我国企业在东盟、日韩等区域内成员国“走出去”步伐。同时,工信部将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制造业对外资开放水平,为RCEP成员国创造更多的投资机遇,吸引更多外资高端制造业项目落地,吸引更多外资企业来华发展。鼓励和支持国内企业加强与RCEP成员国企业在人才、技术、项目等方面广泛开展交流合作,增强联动,共同进步。

对于面临的挑战,罗俊杰表示,我国将面临RCEP成员国产业更加激烈的竞争。东盟、日本、韩国等成员国也直接享受RCEP协定中关税减让和原产地累积规则带来的好处。我国部分中高端产业也将受到来自日韩产品的冲击,产业转型升级难度加大。一些优势产业将面临来自东盟的贸易竞争,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将挤压我国市场份额。又比如,将面临RCEP成员国对我国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更大压力。与东盟就劳动力、税负、土地成本相比,我国中西部地区不占优势。RCEP协定将进一步降低区域内投资壁垒,加快资源整合,吸引相关产业加速向东盟国家转移,造成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困难。再比如,还可能面临与RCEP成员国之间更多的贸易摩擦。RCEP协定已经生效,我国与成员国的贸易往来将愈加紧密,相互间的贸易摩擦可能增多,这些都要求我国企业妥善应对。

罗俊杰表示,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发挥好RCEP的综合效应,充分利用中国产业门类齐全和综合配套能力强的优势,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着力提升质量标准,推动中国制造迈上新台阶。同时,引导产业和企业正确认识RCEP高标准开放下带来的竞争,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提高把握国际规则水平,增强防范国际市场风险能力,做好应对挑战的各项准备工作。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标签: CEP 工信部 红利 规则 竞争 产业 指导意见 制造业 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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