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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文力推新型储能主体发展 十倍以上增长空间显现

时间:2022-06-08 09:17:31 来源:证券日报网 发布者:DN032

6月7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下称《通知》),进一步明确新型储能市场定位,建立完善相关市场机制、价格机制和运行机制。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副秘书长李臻认为,这份文件是目前新型储能参与市场和调度运行最为重要的文件,对新型储能在参与市场中关于身份、电价、交易机制、调度运营机制等诸多关键问题予以明确,将对“十四五”时期我国新型储能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新型储能独立市场地位意义重大

纵观《通知》全文,“独立”一词俨然成为重要高频词汇。特别是《通知》提出,新型储能可作为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加快推动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配合电网调峰等。

北京特亿阳光新能源总裁祁海珅认为,新型储能的独立市场地位意义重大,也是新型电力系统向纵深发展的需要。首先,新型储能作为一种电力服务新业态,可以不再是以“配角”的身份参与电网建设,其次,新型储能有望挑起为电力服务的大梁。

“未来,储能服务主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积极性、灵活性都会得到很大提升和改善,新型储能的细分产业很可能会成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构建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保驾护航。”祁海珅预计,未来资本市场也会迎来更多的储能行业主体。

据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CNESA)全球储能项目库的不完全统计,截至2021年底,中国已投运的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为5.7GW,新增装机为2.4GW,同比增长54%,其中以电源侧的新增装机最多达到1GW,其次为电网侧的新增装机达到854MW。

结合2021年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来看,其中明确提出,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30GW)以上。

“若实现这一目标,新型储能将至少达到10倍以上的增长。”在李臻看来,该《通知》的出台,解决了行业期盼已久的问题,定义了独立储能身份、推进可再生能源与储能协同发展、解决独立储能电价、破解进入市场关键、优化储能调度运行机制、保障公平调用等问题。随着后续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和技术的不断发展成熟,新型储能将肩负起实现“双碳”目标的任务。

巨丰投资首席投资顾问张翠霞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型储能是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装备基础和关键支撑技术。其建设周期短、选址简单灵活、调节能力强,与新型能源开发消纳的匹配性更好,所以优势得以逐渐凸显。未来,加快推进先进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势在必行。

降低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顾虑

在运行机制方面,《通知》明确,要坚持以市场化方式为主优化储能调度运行。

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互联网研究中心主任曾鸣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应该说对整个储能行业都影响巨大,会极大地促进新型储能建设和发展。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市场对于储能行业到底要走市场化机制,还是按照自然垄断属性来促进其发展始终持有不同的观点。但从近几年实践情况看,储能行业特别是新兴储能走市场化机制已愈发成为共识。随着此次《通知》对其予以明确,应该说,这对行业日后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指出,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要研究细化监管措施,加强对独立储能调度运行监管,保障社会化资本投资的储能电站得到公平调度,具有同等权益和相当的利用率。

“一直以来社会资本在投资建设独立储能电站时,对于电站能否得到公平、合理的调用,是投资方考虑最多的问题,这直接关系到电站的收益与运营模式。”李臻表示,《通知》中明确提出“保障社会化资本投资的储能电站得到公平调度,具有同等权益和相当的利用率”,这有利于为新型储能发展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储能电站的合理收益。

需要注意的是,据同花顺数据显示,目前A股储能概念板块共包括176家上市公司。而随着《通知》的发布,已有投资者“在线”追问相关上市公司在储能业务方面的进展情况。

比如,“《通知》的发布,对公司是否有积极影响”“公司是否有在储能方面的业务布局?”“请问公司的储能业务进展到哪一步了?今年有无具体目标”等。

在张翠霞看来,目前,我国在锂离子电池、压缩空气储能等技术方面已达到世界领先水平,面向世界能源科技竞争,支撑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加快新型储能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机不容发。新型储能是催生能源工业新业态、打造经济新引擎的突破口之一,在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背景下,新型储能产业布局面临重大机遇。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网)

标签: 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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