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资讯 > > 正文

全球微头条丨“行李箱盲盒”应该分类施策应对

时间:2022-08-09 07:48:05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发布者:DN032

近日,某社交平台上出现了不少以“开无人认领行李箱盲盒”为主题的视频。视频制作者表示,这些行李箱有的是长期滞留在机场、火车站无人领取的;有的是租客抵押给房主的;还有说是从学校流转出来的学生不要的行李箱。它们大多从某闲置物品交易平台上淘来,价格从几十到上千元不等。视频中, 有人从行李箱中“淘出”了二手衣服,有人“淘出”了手机、化妆品甚至奢侈品牌项链。盲盒价值差距巨大,吸引了网友围观。

目前网上的“行李箱盲盒”视频,有的打开后会有很贵重的奢侈品,比如高达三四万元的项链等物品,而这与购买时只有几十元到上千元的成本相比,这显然是很划算的。无疑,这抓住了一些人的“贪小便宜”心理,也因此激起了“行李箱盲盒”热。但显然,这其中暗藏着巨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乃至违法违规,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就现有的信息看,目前网上售卖的所谓“行李箱盲盒”或“无人认领行李箱盲盒”,并没有认证的非常可靠的出处,也就是其真假并不确定,有的卖主就直言“网上的(买卖开行李箱盲盒)视频都是假的”。这样,在“无人认领行李箱”本身的真实性都存疑的背景下,再加其内的商品真假、出处不明的情况下,这很容易成为假货、危险品和欺诈的又一集散地,不但消费者权益难保,而且也极可能对正常的市场秩序形成伤害和扰乱,亟待认真辨认和规范、制止。

再退一步讲,即便这些所谓的“行李箱盲盒”有明确出处,其内的物品是正当来路的合法货品,但同样也存在不小的问题。

据报道,目前网上售卖的所谓“行李箱盲盒”或“无人认领行李箱盲盒”,来源有这样几个方面:一是出租屋内抵押的行李箱;二是大学宿舍内遗弃不要的行李箱;三是机场超一定期限未领取的行李箱。

第一种行李箱,即便是抵押到期房主有权处理,也应该通过一定程序处理,而非简单的直接网上售卖。而且不加处理的网上公开售卖,极易造成当事人的敏感信息泄露。而这,都是违法和不应该的。

再说第二种,即便是学生遗弃不要的行李箱,有关方面也不应该在不处理行李箱内敏感内容或信息的情况下,就打包网上售卖这类行李箱,这同样可能会造成相关当事学生敏感信息的泄露,这也是应该避免的。

最后说第三种,除了打包网上售卖同样可能会造成信息泄露外,如果是未到法定期限内处理或法定期限内未经同意就擅自处理,同样是对相关当事人物权的不尊重和蔑视。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不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而目前,网上这类行李箱售卖,有的才几周、几个月,显然违规违法。

此外,如果纯粹是为了获得利益,人为制造“无人认领”行李箱,以盲盒形式出售,则是涉嫌虚假宣传,对消费者利益造成损害,这也需要职能部门及时有效介入和规制。

由此不难看出,目前网上的所谓“行李箱盲盒”或“开无人认领行李箱盲盒”售卖,不管是哪一种,可能都存在着或隐藏着风险或隐患,只是不同类型的问题大小多少不同而已。这都需要有关方面针对不同的“行李箱盲盒”,分类进行有针对性的施策,才能取得更好更快的治理效果,避免“行李箱盲盒”乱象进一步蔓延,危及消费者利益,扰乱网络市场秩序。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标签: 行李箱盲盒 社交平台

精彩推送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