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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惠济区“惠企十二条”政策发布 因灾受损企业最高补助100万

时间:2021-08-31 11:15:38 来源:郑州日报 发布者:DN032

为加快推进灾后重建,帮助辖区企业顺利渡过难关,惠济区近日出台送政策、渡难关、助发展十二条措施,全方位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增强企业发展信心。“惠企十二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

支持防汛抗疫自救。企业在救灾过程中发生的临时购置抢险物资等费用支出,根据实际发生费用最高20%给予补贴,规模以下企业单户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规模以上企业单户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

对因灾受损需要进行设备检测的企业,对检测费用全额补助,规模以下企业单户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规模以上企业单户补助金额不超过40万元;需要维修或更换新设备的企业,按照维修费用(更新部件及维修人工费)最高30%、新设备购置费最高20%给予补助,规模以下企业单户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规模以上企业单户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企业生产场所及辅助建筑、设施受淹需要修复或重建的,按照修复或重建实际发生费用最高20%给予补贴,规模以下企业单户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规模以上企业单户补助金额不超过40万元。

补助产成品损失。对受灾的工业企业,6月20日至7月20日之间入库的原材料和产成品受损的,根据受损金额10%给予补贴,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单户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户补助金额不超过40万元。

支持恢复经营秩序。对因灾受损,需要修缮基础设施或修复设备的大型商业综合体(运营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超市(运营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和综合类市场,按其修缮修复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支持恢复经营秩序。对因灾受损的外资和外贸企业,进行分类补贴。对外资企业,是白名单的补贴10万元,非白名单的补贴5万元。对外贸企业,损失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补贴10万元,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100万元之间的补贴6万元,损失5万元(含5万元)~50万元之间的补贴3万元,损失5万元以下的补贴1万元。

减轻社保负担。对因灾生产经营出现较大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

落实税收支持措施。对2021年8月份无法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可在征期内提出延期纳税申报申请。对疫情中风险、高风险地区纳税人,中风险、高风险以外地区个别纳税人因防控措施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资料的,免予行政处罚。对符合退税条件的,做到应退尽退、应退快退,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退税款及时到位。

助力农业生产。对受灾农作物统一开展病虫害防控和喷施叶面肥,作业费及药肥补助25元/亩,对绝收农作物完成补种改种的地块补助100元/亩。对种子、种苗、农资、生产设施设备、防汛设备购买维修等给予补助,陆地蔬菜、果树(鲜食水果)连片种植100亩以上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农业设施常规种植30亩以上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农业设施集约化种植500平方米以上的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实施房屋租金减免。对承租区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灾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免收一个月房租,减半收取两个月房租。

实行零接触办理。采取“预约办”“邮寄办”“网上办”等多种办理形式,最大限度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方便。

此外,惠济区还从强化金融服务、加强法律帮扶、加强信用保障等方面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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