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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地方性法规表决通过 为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

时间:2022-01-17 13:59:26 来源:金羊网 发布者:DN032

省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和省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表决通过

1月1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同日表决通过了《广东省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和《广东省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两部法规一部注重对外商投资权益的保护,另一部则聚焦中新广州知识城建设,它们的出台展示了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持续扩大对外开放、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的信心和决心,为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

关键词

外商投资权益保护

突出平等保护

不得针对外商投资设置准入限制

2020年1月1日,《外商投资法》和《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作为外资规模全国第一的大省,广东迅速开展了地方性立法的探索。

“在和上位法做好衔接的同时,我们主要对上位法有关规定进行了补充跟细化,并注重结合广东的实际,将实践中实际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规处副处长周超中介绍了条例的突出亮点。

突出平等保护,是《广东省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的一大亮点。条例规定,本省按照国家规定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不得针对外商投资设置准入限制。

“在此基础上,我们规定在政府资金安排、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等方面,应依法平等对待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不得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周超中说,在具体的措施方面,条例还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符合条件的中国籍员工可以申请加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可以参加各类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活动等。

此外,条例还注重突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在条例的28款条文中,专门有三条从行政执法,还有公共服务资源的利用,还有司法保障三个方面,对知识产权保护进行了规定。从而构建了对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和快速维权。

在广东自贸试验区

探索外商投资权益保护试验性政策

记者关注到,条例还突出优化政务服务。条例明确规定,跨领域、跨部门的外商投资权益保护工作,由商务主管部门牵头协调。

“条例还注重发挥先行先试作用,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开展外商投资权益保护的试验性政策措施。”周超中说,条例还要求建立健全粤港澳大湾区外商投资企业人才政策,外商投资企业平等参与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政府科技计划项目等申报,并享受配套政策扶持。此外,大型科研仪器设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按照国家规定面向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开放共享。

此外,条例突出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的机制。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地级以上市、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分级负责协调、处理相关投诉事项,并在投诉时限跟处理时限方面进行了压缩。例如:条例规定,投诉工作机构接到投诉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在受理投诉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办结投诉事项。跟国家有关规定相比,受理时限和处理时限分别缩短了2个工作日和40个工作日。

关键词

知识城建设

明确中新知识城的管理权限

当天,《广东省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也同步获表决通过,条例对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密集型产业发展与人才支撑、对外开放与合作、服务与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为知识城的加速建设发展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双区”建设中发挥优势和作用提供有力的引领和保障。

中新广州知识城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大创新载体之一,是我国与新加坡共同打造的国家级双边合作项目和国际化知识创新平台。推进中新广州知识城立法,将为知识城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服务。

2020年8月,国务院批复《中新广州知识城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年)》。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战略,亟需通过省级立法来解决有关管理权限、规划建设、创新改革机制的发展等方面的问题和障碍,确保重大改革依法有据。

管理权限的划定是本次立法的焦点。条例明确规定,对于国家权限,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广州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将承接的国家经济、建设管理权限,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规定前提下,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交由知识城管委会行使;对于省级权限,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知识城建设发展需要和所具备的条件,将省级经济、建设管理权限依法调整由知识城管委会实施,确需由省级行政机关统一协调管理的事项除外。

同时,对于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调整由广州市及其有关部门实施的省级经济、建设管理权限,知识城管委会可以在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省规定前提下直接行使,确需由市级行政机关统一协调管理的事项除外;对于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调整由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的省级经济、建设管理权限,知识城管委会可以在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省规定前提下直接行使。

为知识城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围绕推进知识城高质量发展,条例从多个方面给予了法治保障。条例注重为其知识密集型产业发展与人才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在产业引进、产业服务、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服务等方面作出规范。如:在人才支持方面,知识城管委会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及其创新创业项目予以支持,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发起设立人才发展基金,为知识城人才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打造全球知识产权高地,也是知识城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条例就科技基础设施和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创新体系建设等进行规范。如项目申报方面,条例支持知识城内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企业以及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申报和承担国内外重大科技项目,可以经知识城管委会向政府科技主管部门直接推荐申报省重点科技计划和省人才专项计划。

此外,还突出知识城作为中新国家级合作平台的特色,为对外开放与合作提供法治保障。条例就引进外资、港澳协同发展、中新合作、“一带一路”开放合作等作出规范,如中新合作方面,条例规定,知识城建立中新广州知识城智库,对标国际高端创新论坛,打造知识领域的国际化高端战略对话平台。知识城应当加强与新加坡知名大学和科研院所的教育合作,为新加坡优秀大学生到知识城创新创业提供便利。

(文章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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