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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平台“锦鲤好物”以“低价捡漏”为噱头吸引消费者涉虚假宣传被罚款20万元

时间:2021-07-13 08:45:39 来源:中国消费者网 发布者:DN032

电商平台“锦鲤好物”以“低价捡漏”为噱头吸引消费者在其购物平台充值消费,然而消费者在“捡漏”过程中很难买到低价商品。近日,“锦鲤好物”所属公司因虚假宣传被罚款20万元。

今年第一季度,深圳市消委会接到多名消费者投诉称,在抖音平台上看到深圳市浩通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电商平台“锦鲤好物”APP的广告,宣称充值金额可获取积分,使用一定数额积分可兑换“捡漏”手机机会。但消费者使用积分参与“捡漏”时却始终无法成功,随后发现其充值金额只能用于抵扣平台上架商品的部分价款。

深圳市消委会调查发现,部分电商平台在抖音、快手等社交媒体上投放广告,以“低价捡漏”为噱头吸引消费者充值消费。然而,消费者在“捡漏”过程中容易遭遇充值积分抽不到捡漏机会、充值金额消费受限制等问题,最终“捡漏”不成反被“套路”。为此,深圳市消委会建议,对电商平台宣传“低价捡漏”须警惕,切勿轻信商品价格与市场售价过于悬殊的优惠活动,应选择正规平台,详细了解活动规则,对于不清晰的规则及时询问商家,注意保留商家活动细则、宣传图片、聊天记录等交易信息作为消费维权证据。

接到深圳市消委会转交的该投诉线索后,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的深圳市浩通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

调查发现,该公司旗下电商平台“锦鲤好物”为了提升平台竞争力,增加平台流量,提高公司平台商品销量,开发并运营“锦鲤会员购物平台”,在“锦鲤会员购物平台”应用软件中设置了“积分捡漏”模块,宣称“0.1折至3折不等的价格购买手机等商品,每天有数千人捡漏成功”,吸引用户充值赠送积分参与“积分捡漏”活动。

执法人对该平台后台进行核查,发现2021年3月8日至3月15日期间,其平台宣称每天成功发放福利4000至6000份,经统计,该公司实际每天成功发放福利不到15份,与宣传数量存在极大差距,构成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的虚假商业宣传,欺骗、误导广大消费者。调查还发现,该平台为了吸引用户购买其商品,虚构用户的昵称、头像及评论内容,对其商品的用户评价作虚假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介绍说,该公司的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已责令深圳市浩通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对该公司开出罚单,罚款20万元。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如今购物平台竞争日益激烈,广告宣传影响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但生产经营者须诚信经营,方得长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广大消费者面对侵权损害,也应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法定职责,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依托信用监管维护诚信经营,优化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记者黄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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